资源与材料学院关于规范教学任务变更的通知
教学任务是日常教学运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适应学院发展新形势,保证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东秦教字2013【16】)、《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堂教学准入条例》(东秦教字2014【12】)等学校相关文件和《资源与材料学院本科课堂授课资格认定办法》等学院文件,现进一步规范教学任务变更过程管理,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变更是指在学院制定教学任务实施书后,在保证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上,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任务中如任课教师、学周学时、教学实验环节、实习实践环节进行教学任务调整的过程管理。
二、教学任务变更中涉及周学时等课程变更情况,由教学任务实施书中任课教师向开课教研室提出申请,由开课教研室对教学任务变更情况进行论证,在论证可行后由任课教师填写《资源与材料学院教学任务变更申请表》向学院提交审批。
三、教学任务变更中涉及教师变更情况,教学任务计划变更老师为2015年1月1日前进入我院工作已承担教学任务但计划安排承担新课的在岗教师,由教学任务原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开课教研室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和教师专业背景决定是否组织论证,如组织论证则安排承担新课程的教师进行试讲以及开展教学日历、课件、教案等的督导工作。在教研室论证可行后,教学任务原任课教师填写《资源与材料学院教学任务变更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审批。
教学任务计划变更老师为新任在岗教师,按照《资源与材料学院本科课堂授课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资源与材料学院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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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ttp://zycl.neuq.edu.cn/info/1282/2124.htm
附件:一
资源与材料学院教学任务变更申请表
教学任务 类型 |
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践环节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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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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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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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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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详细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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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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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安排 |
(如变更教师,由变更教师个人填写,包括程大纲、教学日历、教材、课件、试卷等衔接情况;其它变更情况如实填写教学安排) |
教研室 论证意见 |
教研室主任签名(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教学院长签字(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2份,教研办和开课教研室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