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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热分析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5-01-05 17:52

1.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必须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并填写《综合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2.实验室设备维精密设备,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须首先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前需检查仪器工作状态,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给实验教师。

4.使用实验室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则和设备的正确操作程序进行,对不遵守相关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5.与实验无关物品严禁带入实验室,严禁携带酸碱、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任何物品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喧哗、吃食物,严禁穿拖鞋进入实验室。

7.实验老师对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水电、门锁、气体等进行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下班时,必须对仪器和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锁好门。

8.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9.实验人员应掌握基本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10.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并马上报警,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11.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12.若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实验人员的实验资格,造成损失的经核实须进行赔偿。

13.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校园报警电话:8052404;后勤报修电话:8068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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