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大学通知,分校2023-2024学年可推选东北大学文浩奖学金和教育建设基金奖学金各1人,其中东北大学文浩奖学金二等1人,5000元/人·年;东北大学教育建设基金奖学金为二等1人,3000元/人·年。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在校期间在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5、本次命名奖学金和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美烨基金奖学金不兼评。
二、评选要求及程序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评选工作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各学院初评推荐1人至学生处;学生处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2名拟推荐人(其中排序第一的学生拟推荐获评东北大学文浩奖学金,排序第二的学生拟推荐获评东北大学教育建设基金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东北大学。
三、提交材料
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将东北大学命名奖学金汇总表以及学生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WORD版),于11月9日上午10点前发送到neuqzcxgb@163.com。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命名奖学金申报材料。
附件:东北大学命名奖学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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