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谱色谱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31 11:46
光谱色谱实验室(综合楼201A)有多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为规范实验室管理,保障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进入实验室进行测试的人员必须由实验老师陪同或已完成上机操作培训,未经培训或批准者严禁操作设备,非实验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2.实验人员须提前完成实验预约并按时进行实验。如因故无法按时实验,应提前告知实验教师。需在非工作时间使用实验室者,须按规定填写《非工作时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并经审批。教学时段实验室不向学生开放,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3.实验者要严格遵守各个仪器的操作规程,未经实验老师允许,不准动用仪器设备及相关配件,不准修改不必要的软件参数,不准测试不符合测试要求的样品,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其他设备。凡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造成实验仪器损坏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4. 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爱护实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仪器负责老师。
5.实验过程中应节约用水、用电及实验材料;实验结束后,测试者须如实详细填写仪器运行记录(包括是否正常及存在问题),整理仪器设备,保持台面与地面整洁,经教师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 禁止在本实验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插U盘,实验室的测试结果需通过仪器共享网站上传至自己账号。
7.下班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电,并确保关好。
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和吃食物。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9.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老师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10.如遇火警,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并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