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电镜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30 12:25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扫描电镜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人员及设备准入管理,确保实验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防范各种风险,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教学、检测或维护等人员(包括本单位人员、访客、合作方等)及外部设备接入管理。
第二章 安全准入要求
本实验室准入人员除满足资源与材料学院(中心)基本实验室准入要求外,还需满足下述要求:
安全培训要求:实验室独立操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需穿戴实验服。通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饮食、大声喧哗等行为。
安全培训方式及内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应急处理流程、设备维护要点等。
安全考核方式及内容:样品制样和镀膜等前处理、设备操作和维护、故障排查等,综合评估操作规范性。
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实验室工作环境。
设备操作要求;按要求规范操作实验设备。
学院各类规章制度掌握要求:掌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实验气体安全管理办法》、《扫描电镜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扫描电镜实验室应急预案》等。
化学试剂特性掌握要求:实验学生掌握实验样品所含化学试剂的特性、危害、预防及处理等。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责任
本实验室准入人员除资源与材料学院(中心)规定的工作职责外还应承担如下责任:
实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异响、过热、漏电等)或其它安全隐患时,需立即停止实验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禁止隐瞒或擅自处理可能引发事故的问题;实验结束后应清除废弃物、整理工具,确保台面无火种、试剂残留;关闭水、电、气阀门,检查门窗锁闭状态等。
实验期间遵循实验室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对由于本人安全意识淡薄、不服从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造成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负责,接受学校、学院相关处理办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
该实验室涉及的化学实验、放射性物质、压力容器、旋转器械、吊装器械、登高作业及各类设备和实验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管理规范、必须掌握的知识等。
实验室内风险点及风险源说明、风险点及风险源标识、实验风险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等。
实验室内的其他规定和约束:如实验结束后,实验室人员应清理现场,关闭电源和设备,妥善处理废弃物,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安全。
严禁未经安全准入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等。
第五章 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
出现异常情况,相关人员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及时得到处置。
实验室必须配备的应急物资。
实验室发生事故如何处置等。
第六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进入资源与材料学院(中心)扫描电镜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实验操作、处罚或追责。
本制度由资源与材料学院(中心)扫描电镜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2024年12月24日
资源与材料学院(中心)扫描电镜实验室
负责人:叶杰、汪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