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郭思璇 发布时间:2024-06-17 14: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院级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宝钢教育奖奖励名额及金额

宝钢教育奖奖励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

2024年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1名,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程序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握评选标准,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等待宝钢教育基金会进一步审批(一般会在当年12月份完成批复)。

三、评审材料

1.《评审表》中“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以及“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请填写主要工作情况、重要获奖情况。

2.《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事迹材料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3.申报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4.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评审要求

学院推荐1名学生。有意愿报名的同学6月1816点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发至neuqzcxgb@163.com,同时提交纸质版至综合楼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