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材料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编辑:王晓强 发布时间:2017-10-09 16:17 浏览次数:

资源与材料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课 堂 教 学

课堂教学是传授理论知识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形式。授课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的基层单位。

一、备课

1、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钻研教材,抓住重点、难点。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既备教学内容,又备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写好教案;

2、教师备课以个人为主,必要时可以由教研室组织教师集体研究、讨论教学方法及课程的难点、重点等内容;

3、教师必须提前一周将课备好,每次授课应有完整的教案,不得无教案或用旧教案上课;

4、教师上课前应做好教具及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鼓励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二、授课

教学院长及教研室主任要选派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充分体现择优原则。任课的教师,应经过各种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

1、凡开新课的教师,须在派课前进行试讲,参加试讲评价人员包括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参加,合格后方可排课。

2、每门课应由一位教师连贯主讲,原则上不应多人分段讲授,任课教师一般不得中途离开岗位,特殊情况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学副院长及所在教研室主任知悉,对于1-3次情况,可由教研室主任安排其他有经验的教师临时授课;对3次以上情况,有教研室主任报教学副院长给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由院及时配备接替教师。

3、新教师任课前必须参加相关课程主讲教师的培训,基本要求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第四章第十九条与第二十条以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教研室要按规定安排好老教师带新教师的工作。

4、安排外聘教师授课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堂教学准入条例》规定执行。

 5、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派课或暂缓派课:

(1)教学水平低,教学效果较差者;

(2)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不能达到学校对教学工作的要求、规定者;

(3)不能为人师表,缺乏师德,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因身体原因,不能保证正常教学者。

6、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注意仪表;

7、教师上课前有责任清点和记载学生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8、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掌握学生课堂上的行为和心理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做其它活动的学生要制止并进行教育引导;

9、教师要把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教书育人,讲求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10、教师要教育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

11、讲课要有科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要精选教学内容,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要改革教学方法,采取启发式、互动式、案例式、提问式,等教学,力戒照本宣读,平铺直叙,满堂灌。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2、课堂教学中要尽可能采取直观、有效的教学手段,如利用微机、录像、幻灯、演示、模型、挂图等,增强形象化程度;

13、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要准确简练,逻辑性强,用词得当,做到语言美。板书工整有序;

14、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压堂、不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更改学时;

15、任课教师在所安排的授课时间内不得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

16、上课期间教师或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离开课堂。

17、课程教材选用参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材管理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要求教研室严格把关教材选用,每学期按照教学科研办的要求认真填写下学期教材选用相关表格,教研室主任认真审核后报送教学副院长签字,最终报送教务处。

三、调课、串课、代课的规定

1、课表排定后,教师个人不得私下改动,遇有特殊情况应由调课教师向教学科研科办公室提出申请,网上填写停课表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后同意后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方可执行;对于一门课程4次(含4次)以下停课需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4次以上则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后网上报送教务处审批。原则上不允许出现4次以上停课。

2、教师之间不要自行调课,教师不能应学生的要求随意提前、串后授课,未经同意不准变动课表或停课;

3、任课教师请人代课(要求见第二条第三款),除办理代课手续外,必须事先将教学内容详细交待给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授课,如出现问题,两人都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修订)》有关规定处理;

4、调课、串课须经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网上调课申请单,经学院批准后方能实施。但一般情况下,调课、串课须提前两天提出,在调课、串课后必须立即通知授课班级。教师自行调课、空课、串课,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修订)》有关规定处理。

5、教师串、调课后,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返回,造成漏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教学事故处理。

6、学院领导和教学负责人要及时深入教学班,检查各科教学的运转情况,如发现有空课或临时更改授课内容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教学部门采取补救措施。

四、作业及辅导

(一)作业的布置及辅导

1、课外作业是巩固课堂教学的重要途径,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作业布置及批改表针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一条第三款,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

2、教师布置作业时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和选择,习题量要适当,尽可能做到巩固已学知识和加深理解。教材中的习题,教师要预先全部做完,以加深理解,心中有数;

3、教师批改作业要仔细、及时、严格、认真;

4、教师批改作业原则上应全批全改,当作业量比较大时经系主任同意可半批半改,但批改完后要向全班讲评,以便总结提高;

5、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教师应有记录。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错误要及时分析研究并及时纠正;

  (二)辅导

1、课后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活动的继续,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原则上每周对所任课班级辅导一次;

2、教师在辅导答疑时,不仅要解答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而且要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学生思路,因材施教,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3、在辅导答疑过程中,教师要做到既教书育人,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五、成绩考核

1、平时成绩考核是测验学生学习成绩的必要手段,具体考核办法可采用分阶段测验、作业、提问、实验等形式进行;具体质量标准参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二条规定。

2、平时考核中任课教师应严格把关,杜绝徇私行为,使平时成绩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3、期末考试及考查课的成绩按学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二条规定执行;

4、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的全面了解。任课教师在复习时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得指出考试重点。

5、考试具体相关工作要求及试卷相关规定参照《本科考试工作条例》及《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实 验 课 教 学

实验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验能加深学生对课程中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好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生产与科学实验打下初步基础。实验课教学质量标准参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四条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实验教学质量,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除上述规定外,特别强调如下:

一、实验课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课时。

二、实验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实验教材(包括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表格等),并应课前发到学生手中,否则不得进行实验课教学。

三、实验课前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指导。第一次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试做并认真解决试做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验课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内容,经教师认定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验,否则取消实验资格。

五、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时指导教师必须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进行批评,责令其改正,严重者停止其参加实验。

六、实验前可扼要讲解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实验中应尽量由学生自己独立操作,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不能包办代替,在实验进行时指导人员要巡回观察并做具体指导。

七、学生要按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八、根据学生在实验中表现,完成实验任务、实验技能水平提高情况和实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考核。不参加全部实验或实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评定,按教学大纲规定计入该门课程总成绩中(实验成绩单列课除外)。 

九、实验课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总结,并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以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十、根据课程性质,实验报告无论为纸质版还是电子版,要求实验教师对其保存3年,电子版数据需及时刻录光盘并保存档。

十一、实验课表一经排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串课、代课,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能实施。

课 程 设 计

一、课程设计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演练,是设计思想、运算能力、绘图技能及查阅技术资料能力的综合运用,是对学生进行工程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课程设计教学质量标准参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六条规定。

二、课程设计要严格按照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合理地选题,编好设计指导书。资料室、图书馆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工程手册等用品。

三、为确保课程设计质量,有关系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新任课的教师应在老教师的帮助下,边工作边学习,担任一学期的辅导工作后,方可独立指导课程设计。

四、课程设计可进行理论计算,可初级训练,也可兼而有之。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思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根据设计报告及时评定成绩并登录。

六、课程设计的说明书、图纸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和绘制,说明书根据指导要求书写或打印,图纸画面要符合国家标准,否则酌情扣分。

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一、学院依据教学计划,对实习环节的安排要提前制订好计划,并选聘指导教师,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参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五条规定执行。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指导教师要提前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指导)书,上网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

四、选题要依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七条规定执行。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第七条规定执行。

  

                                                    资源与材料学院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