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近期我校将开始2020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
现将资源与材料学院关于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公布,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6月12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材料需在6月12日前寄到辅导员处)。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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