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15:22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精神,结合《东北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将开展2022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详细事宜请看附件。


      请相关符合条件的2022年毕业生按通知要求填报材料,并严格自核申报资格,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请看附件文件;材料可以送到综合楼904 或者 用顺丰邮寄,两种方式均务必在6月12日前(含12日当天)到达学校;为方便联系,请申请的同学一定要加QQ群(qq群号为:825775969)。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收件人:申老师,电话为15703356557 / 0335-8057908。